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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鉴定人回避吗?
鉴定结论和证人证言一样都是证据,但证人是不可选择的,鉴定人是可以选择的。当事人对公检法机关委托的鉴定人不信任可以申请鉴定人回避。申请鉴定人回避的理由与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一样。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鉴定人私自会见一方当事人的也应当回避。
刑事诉讼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回避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鉴定人的回避由谁决定?
鉴定人的由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决定的。鉴定人员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