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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1、在劳动争议发生一年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即可。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申请被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会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开庭的五日前,会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注意,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请人会被撤诉自理,被申请人会被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能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反之,仲裁庭会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会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